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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明 常務副理事長 刊文 認清反對派的謊言與恐嚇術

認清反對派的謊言與恐嚇術

反對派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已經達到不擇手段的地步。從立法會內大打出手,議會外動員支持者向政府施壓,到聯絡海外敵對勢力製造國際輿論,對特區政府施以威脅。分析反對派不遺餘力的總動員,其手段並無新花樣——與過往一樣,依然是謊言與恐嚇。

營造「真相錯覺」給市民洗腦

為了將針對嚴重罪犯的《逃犯條例》修訂變成為大眾的「恐懼源」,將逃犯與大眾的關注聯繫起來,令民意成為其反政府的「武器」,反對派挖空心思挑動民眾神經,誘騙普通民眾「對號入座」。他們看準了一般民眾對法律條文的不了解、不關心,以他們一貫的謊言和恐嚇手段,以「送中」兩個字,簡化和「妖魔化」修例。

他們聲稱條例會毀了香港的人權和自由;大肆煽動說:「修例後港人隨時會被移送到內地受審」;至於在港的外國人,他們同樣將之視為謊言的蒙騙對象,比如說在港的8萬5千名美國人都可能被送到內地,在香港轉機、過境香港的外國人都將會被「送中」,雲雲。按照反對派的邏輯,一旦條例修訂後,香港將變成「地獄」般的危險之地,必然會人人自危,生不如死。但是,如此恐怖的「結論」,有任何事實依據嗎?

如果對《逃犯條例》修訂真有關注,那麼完全可以逐條逐句討論,理性建言。畢竟,修訂的條例並不複雜,表述非常清晰,也完全沒有反對派所說的750萬港人會「誤墮法網」的可能性。一個最基本的常識是,不犯法怎麼會存在「被移交」的可能呢?而且,即便是罪犯,移交也有很高的門檻,包括「雙重犯罪」原則、判刑7年或以上、政治和宗教犯罪不移交、「會對該人實行死刑」的不移交等,而且移交申請必須由相關國家或地區的中央機關或部門提出,是否接納申請則由特區政府和法院雙重把關。遺憾的是,反對派憑藉「送中條例」4個字,將這些具體條文屏蔽。一個為保障香港法治健全的修例,就這樣被「妖魔化」,成為反對派誤導民眾,極力渲染恐慌氣氛的「有力武器」。

其實,翻查這些年反對派的反對行徑,便會發現他們萬變不離其宗,離不開謊言和恐嚇手段。反對派反對中央政府、反對特區政府的歷史,就是一部「謊言和恐嚇史」;稱反對派為「謊言大師」亦不為過,因為他們是善於利用謊言恐嚇民眾的「高手」。從2003年反《基本法》第23條立法開始,到12年的「反國教」,再到14年非法「佔中」期間的反普選(所謂要「真普選」,也是偷換概念),反對派最大的本事就是把觀點簡化成口號,把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等按照其需要具象化,並且不斷重複,最終營造成一種「真相錯覺」,給民眾洗腦,令民眾接受其觀點。

認識國家發展勿被利用

以近期反對派的幾場攻防戰為例。

今年初,《國歌條例草案》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後。反對派一如既往地站在主流民意對立面,扮演強烈反對的角色。他們稱一旦《國歌條例》施行後,「香港就不是特區了」「港人會誤墮法網」「會沒有言論自由」雲雲。那麼,香港施行了近22年的《國旗及國徽條例》,難道就改變了「一國兩制」?言論自由不保了嗎?這類事實勝於雄辯的例子很多。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去年9月通車前,反對派某些人聲稱「高鐵是用來運送解放軍的」,那麼,今天他們看到南來北往的乘客興沖沖地乘坐高鐵,會怎麼給自己打臉呢?

而「一地兩檢」更是反對派謊言與恐嚇全面失敗的經典,當時反對派宣稱「港人只要靠近西九龍,就會被內地公安帶到內地」「內地公安在香港核心地帶越境執法」雲雲,不過,事實是高鐵運營至今,反對派所說的情況根本從未發生,上述的謊言還有誰信嗎?

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反對派的一些反常識恐嚇和謊言依然有人相信呢?這對於香港的安寧和經濟社會發展並無好處。不可忽視的是,一些港人依然以非常陳舊的眼光看國家,不知道「洞中方數日,世上已千年」。國家改革開放40年的巨變全世界都看見,如果內地法治沒有巨大的進步,為什麼能夠成為全球吸引外資的第一大國?而反對派正是看到一些港人的認知缺陷,才有可乘之機,一再以謊言和恐嚇嚇唬港人,令這些港人成為達到他們某些目的的「炮灰」。

但是,謊言就是謊言,說上千遍也不可能成為真理。當《逃犯條例》修訂之後,我們回頭看這場攻防戰,必然會看得更清楚。而反對派建立在沙礫上的謊言和恐嚇也必將不攻自破。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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