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長榮 理事長 刊文 加強校園禁「獨」 根除「港獨」土壤
加強校園禁「獨」 根除「港獨」土壤
蘇長榮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特區政府日前刊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即時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政府的決定已充分照顧證據及程序的公正性,絕對合法合情合理,更是符合民意,表明政府打擊「港獨」的嚴正立場。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和廣大市民一樣,堅決支持政府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
「香港民族黨」是主張「港獨」的非法組織,其綱領公然鼓吹建立「香港共和國」,更加有實際行動「煽獨」,包括滲透到各中小學校園宣揚「港獨」,吸納會員;公然到大學搞「港獨」講座,在地區上舉辦各種「煽獨」行動等。
最令人不齒的是,陳浩天頻繁與「台獨」、「藏獨」、「疆獨」分子以及英美政客勾結,為反華勢力遏制中國充當「馬前卒」。事實說明,「香港民族黨」等「港獨」組織,實施分裂國家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言論自由的界線,違反憲法和基本法,觸犯了《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等本港法例,特區政府果斷禁止其運作,依法遏「獨」,讓「港獨」勢力不敢輕舉妄動。
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為日後處理其他「港獨」組織立了標準。近年來,「港獨」歪風侵入校園。例如,「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到學校討論「港獨」議題;推行「中學政治啟蒙計劃」,招募學生在校內或街上派發「港獨」傳單,向學生宣揚「港獨」歪理等。
與此同時,某些學者認為「港獨」是「未來的想像」,以似是而非的學說誤導青年。一些大學學生,利用學校舞台不斷進行「港獨表演」,令人擔心「港獨」言行有恃無恐。
現在,特區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日後任何人如以非法社團成員或幹事身份行事,或向「香港民族黨」提供援助,包括捐款、提供場地集會等,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至3年。今後,學校的負責人可以理直氣壯,依法對在校園內出現的「港獨」言行作出適當的處理,遏制「港獨」言行在校園橫行。
取締「香港民族黨」,會對「港獨」勢力起到一定震懾作用,起到正本清源的效果,遏止「港獨」的氣焰,令全社會明白「港獨」紅線不可觸碰。當然,我們也須看到,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港獨」言行可能轉入地下行為,期待反「港獨」畢其功於一役不現實,全面遏止「港獨」任重道遠。因此,只有對「港獨」保持法律的威懾,改革現有教育體制,對青年進行從思想上、生活上的全面關懷,並盡快實現23條立法,才能剷除滋生「港獨」的土壤,國家安全才可能得到切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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