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長榮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為香港構建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新選舉制度奠定了憲制基礎,體現了中央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良苦用心和歷史擔當,標誌着符合香港實際的民主制度進入新里程。
全國人大要求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任務明確且範圍廣泛,該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把關」必將更有系統性,更具執行力和公信力。同時,香港還將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有關解釋和決定,以及香港本地有關法律規定,使香港居民的政治參與空間和方式得到拓展,是一種結構性優化,對香港選舉制度進行整體升級加固,在保持民主一定「量」的同時,着重提高「質」,追求的是民主的實質進步,這完全符合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長遠利益,符合廣大市民的共同利益與普遍期待。
其實,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備受關注,究其原因並不複雜,經歷了2019年黑暴禍港後,香港各界從未像現在這樣渴求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在這樣的背景下,完善選舉制度作為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被提出並受到熱烈討論,並不讓人意外。接下來,完善後的選舉制度就將落地,可以預期的是,這個過程可能會遇到不少困難,期望特區政府全力以赴依照新修訂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並做好公衆解說,讓更多香港市民認同完善選舉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支持有關工作。同時,香港能借此機會抓緊國家發展機遇,因為有關方案回應了香港社會經歷大亂之後思安思進的主流民意,從國家層面為填補香港選舉漏洞、維護國家安全、終結香港政治亂象、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不可挑戰的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
筆者看來,這與香港國安法共同組成了維護香港和平與繁榮的兩道屏障,既排除了重大風險,也提供了面向未來的建設性。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去年實施以來,外界看到香港社會秩序明顯好轉,一些家長曾對子女所在學校和部分老師的政治立場和教學態度不放心,計劃將孩子送出港念書。有國安法後,辦學團體、校長、主任老師在教職人員和校內社團出現政治問題後敢於處理。
可以預期,國安法和選舉辦法修訂已經釋放出強大力量,愛國愛港力量受到巨大鼓舞,極端反對派勢力中則瀰漫了沮喪,讓香港管治翻開新一頁,也重塑了城市的願景和人們的心態,香港治理將翻開新的一頁。在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立法機關既可互相制衡,亦可互相配合,讓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能更聚焦處理香港迫切的經濟和民生問題。
「愛國者治港」原則在香港回歸以來出現了一些偏離,導致香港社會出現了對愛國者的污名化。尤其是香港年輕一代,或由於缺乏交流,有的人還存在某些偏見。選舉制度得以完善後,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將得到更加充分保障的同時,關於完善選舉制度的種種聲音亦不可迴避,若都能圍繞香港繁榮穩定這個大目標表達意見,能放下爭端,相互傾聽,相信香港的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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