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威:申請禁制令符合法治原則 支持律政司堅決維護國家安全
朱立威:申請禁制令符合法治原則 支持律政司堅決維護國家安全
朱立威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筆者十分支持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以禁止與“港獨”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眾所周知,“港獨”歌曲多次被誤用,除了有關方面未夠謹慎外,也有Google裝聾扮啞不作為的因素在內。特區政府已多次嚴正向Google提出交涉,但一直得不到重視,因此為了杜絕問題,以申請法庭禁制令的方式去處理問題,絕對是符合法治精神!
律政司此舉除符合一般性法律原則,也體現了法治精神。首先,禁制令的申請是一種合法的手段,旨在保障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全。在香港特區基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下,律政司作為檢控機關,有權利和責任保障社會的穩定和安全。禁制令的申請也是遵循一般性法律原則的做法。在法治國家中,法律是至高無上的,人人平等面對法律的約束。禁制令的申請是以法律為基礎,符合法律程序和程序正義,是一種合法的行為。
其次,禁止與“港獨”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符合法治精神,也是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手段。《願榮光歸香港》是一首帶有明顯“港獨”色彩的歌曲,它的存在會對香港特區和中國的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威脅。禁止與“港獨”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是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手段,也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做法。在法治國家中,法律是保障社會和公民權益的基礎,禁止與“港獨”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是保障法律權威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措施。
同時,在這個案件中,法官需要根據相關法律和事實進行判斷,以確定是否應該發出禁制令。律政司的入稟申請已經提供了相關的證據和法律依據,法官需要在審理中仔細評估這些證據和依據,並根據法律作出公正和公平的判斷。因此,我們應該尊重法律和法官的判決,並繼續支持香港的法治和穩定。
總結而言,律政司的做法符合法治原則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需要。我們應該尊重法律和法官的判斷,同時也應該支持政府和律政司繼續維護香港的法律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