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鋒 立法會議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執行會長
文匯報:
對於擬定劏房最低標準,立法會議員、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建議,公營出租單位是人均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建議合規劏房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按照政府統計處數據,料坊間約一成劏房未符有關標準,或需取締。至於主要起居空間高度,他建議不少於1.8米。
他解釋指,以香港男士平均高度約1.75米作基準,若起居空間低於1.8米,住客難以正常站立,其他標準亦包括單位須符合照明和通風要求、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不能存在結構安全問題等。
大公報: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表示,現時公營出租單位的人均編配面積為不少於7平方米,建議當局應參考標準,為劏房訂定不低於7平方米的最低樓面面積標準,而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本港逾一萬個劏房不符合標準。至於主要起居空間高度不少於1.8米,陳學鋒解釋,以香港男士平均高度約1.75米作基準,若起居空間低於1.8米,住客難以正常站立,要杜絕所有「閣仔房」與「樹窿房」。
來源:
文匯報:https://www.wenweipo.com/a/202408/13/AP66ba6eb8e4b0d68ec5d4c576.html
大公報:https://www.tkww.hk/a/202408/13/AP66ba9b89e4b051980699a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