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熙:抹黑《立場》案裁決 美西方凸顯「雙標」
梁熙 立法會議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執行會長
《立場新聞》案,前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母公司被判罪成。法院裁決後,英美為首的西方國家隨即起哄抹黑,指稱裁決會影響香港的新聞自由云云。美西方政客和媒體歪理連篇,無視了案件本身的事實與證據,更暴露西方在新聞自由問題的雙重標準。
《立場新聞》頑固抱持反中亂港立場,喪失了媒體本應具備的客觀公正立場,是徹頭徹尾的政治組織,特區法院對該機構及人員依法懲處,是維護國家安全、捍衛香港法治的正義之舉。自開審以來,案件已通過不少證據清楚顯示,《立場》濫用了所謂的「第四權」,挑動社會矛盾、煽動市民憎恨特區政府。有關的做法根本違反新聞專業,美西方在背後推波助瀾,更為《立場》吶喊助威,令人憤慨。
諷刺的是,西方國家卻經常引用國安法律箝制傳媒、限制公眾言論,完美地示範何謂「雙重標準」。
以英國為例,去年7月頒布《國家安全法案》修正案,被坊間形容為「史上最嚴國安法」。法案大幅收緊媒體自由,當中指出,傳媒業界若披露資訊、發布新聞報道,「可能」為外國情報機構提供實質幫助,即會構成犯罪。換言之,如果當地媒體報道一些與軍方有關的醜聞,例如在採購軍備上的貪污甚至品質出現問題,其實亦可以援引相關的法例控告媒體的報道「洩露」軍情予海外機構,變相讓相關媒體噤聲。
事實上英國從來沒有大家想像的新聞自由,因為他們有一個「國防安全傳媒諮詢委員會」,以閉門形式決定英國傳媒可以報道的國安議題的範圍。其中更有「D通知」的設置,要求傳媒不要披露有關的資訊或省略與英國有關的部分。若違反有關規定,相關記者輕則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參與政府的新聞會及訪問官員,重則更會向媒體施壓將其解僱。
過去西方的「人權」「民主」和「自由」概念被過度美化,不少政客鼓吹發展中國家複製學習經驗。中國的和平崛起,令西方感到受威脅,擔心失去以往的優越地位和形象,因此西方近年愈發通過多個方面,包括芯片封鎖到全方位貿易制裁,壓抑中國的發展,並多番針對香港的法治和人權進行詆毀,企圖遏止中國發展。
從英國的例子就可以清楚看到,西方所謂的新聞自由除了要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外,更要臣服於政府訂立、定義的國家安全標準。英美是否言行一致踐行一直以來鼓吹的新聞自由,大眾心中有數。
來源:https://www.wenweipo.com/a/202409/04/AP66d76d78e4b021c7e07d0983.html#:~:text=%E6%A2%81%20%E7%86%99%20%E7%AB%8B%E6%B3%95%E6%9C%83%E8%AD%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