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段時間,筆者持續收到一些參與跳彈床活動時遇意外受傷的求助個案。繼早前向當局作出口頭質詢後,筆者最近亦聯同來自海外的事主召開了一場記者會,希望可以提高社會對事件的關注及重視,同時促請特區政府盡早修例。
醫管局早前向筆者表示,現時每年平均錄得約80宗因參與跳彈床遊戲而受傷的個案。其中一宗最駭人的,當屬我早前召開記者會的事主,因跳彈床受傷而需要切除受損腎臟保命。
現時不論是《公眾娛樂場所條例》還是《遊樂場地規例》,都未對跳彈床遊戲場所作出全面規管,當局須嚴肅跟進堵塞漏洞。當局早前的回覆亦暴露出跳彈床遊戲場所缺乏主責部門監督,令場所監管形成灰色地帶。
近年,跳彈床、高空飛索、笨豬跳等高風險活動,日益受到愛好挑戰的人士歡迎,跳彈床場所在香港越開越多。當局需要評估市場的變化,修訂法例,從安全的角度規管有關活動,以保障參與者的安全。從早前記者會展示的個案可見,來自海外的旅客很多也慕名而來參與跳彈床活動,以為香港應有完善的監管,可惜樂極生悲,更險些失去性命。個案若處理得稍有不慎,將對香港旅遊業、香港的國際形象構成重大傷害。
類似的不幸事件不可再次發生。特區政府應以最嚴肅的態度看待問題,及早推出規管措施,從而讓大家在安全的環境下盡情玩樂,並促進行業在健康的生態下發展。例如我早前提倡,當局將相關活動納入現時法例的附表當中,並利用牌照施加經營條件,要求場所為參與者在活動前提供安全培訓,讓他們知悉安全機制及風險,同時營運者亦需要確保做妥場內的安全設施及維持良好的秩序管理。當局須把握時間,盡快修補有關漏洞,切實保護好市民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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