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强 立法會議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執行會長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和郭偉强昨日表示,留意到有報道指,部分僱主誤以為於今年5月1日強積金取消對沖「轉制日」前解僱員工,可以節省開支。他們強調, 「提早炒人無着數」,提醒僱主「唔好計錯數」。
他們表示,假設一名僱員的服務年資為5年, 「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為18000元,如遭解僱,僱主須支付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為60000元(18000×2/3×5年),強積金可對沖54000元(18000×60% × 5年),僱主額外補6000元,即10%。在不設追溯期的對沖安排下,如果僱主能夠繼續聘用該名僱員,日後再結束僱傭關係,便可用繼續聘用期間的強積金供款抵銷2025年5月1日之前的遣散費。
他們說,現職僱員如繼續受僱,其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仍以39萬元為上限,超出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亦即從遣散費/長期服務金不可「對沖」的部分減去。而轉制後新聘員工則要由「零」開始,重新累計至最高39萬元;因此,繼續聘用資歷長的資深員工對僱主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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