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立法會通過了《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內容是修訂《僱傭條例》中連續性合約的門檻,由原來「418」放寬至「468」並將在本年底正式實施,日後僱員只要受僱於同一僱主連續四星期,總工時超出68小時,就可享《僱傭條例》保障,例如有薪病假、年假等,是近30多年來的首次修例。雖然在審議法案時,筆者已強調難以杜絕規避情況,但在人力短缺的情況下,僱主的規避成本將大增。然而,在新修訂還未實施,筆者已接獲舉報,指因「468」而被僱主解僱。
案主是中年人士受聘於某大管理公司擔任兼職保安,雖然每月只工作15天(每三星期停工一星期),但每日做足12小時,每月工時便達180小時,堪比全職工作。這是典型刻意規避「418」的做法,只要其中一個星期斷纜(少於18小時),就可令僱員無法享有年假及法定假日等福利。「468」新制年底才生效,僱主已急急要求案主,在終止合約與縮減工時至每月5天,當中二擇其一。工友無奈選擇每月5天工作,但為了養家只能再找其他兼職。然要同時兼顧多份兼職,談何容易,莫說通勤時間和交通費成本大增,單就排班協調也極其艱難。這與在議事堂辯論中,資方代表揚言員工刻意唔做全職,而以多份兼職謀取福利實在大相逕庭。
香港作為資本主義社會,尤其今天生意難做的大環境下,資方千方百計壓低成本,可說是的求生本能。世界上規避法例也不是新奇事,普羅大眾或都見怪不怪。然而,當大家整理一下思路,就能發現事件與生意難做毫無關係,而是典型的剝削技倆。
眾所周知,保安行業一向有剛性需求,更是缺人的行業之一,目前亦已有外勞輸入。但是保安服務不會像建造業出現欠糧走數,服務合約的定價都已按人頭把僱員福利完完整整加入成本中,不存在倒貼的情況。因此在合理的經營中,實在沒有必要規避「418」或「468」。
先莫說人力不足的情況,會因大幅縮減時數而進一步擴大,以加大增聘外勞的壓力。究其動機,是過去「418」太易規避,有僱主將規避法例而節省的僱傭福利,習非成是的視為企業「良好管理」的利潤。須知道,這些福利保守估計是僱員工資的兩至三成,人數愈多金額愈豐厚。在這種情況下,新制「468」所增加的規避成本,完全被豐厚的固化利益淹沒。再加上有利於增聘外勞的叫價,如不認真處理,必然影響釋放中年勞動力的工作成效。由於外勞的收入,絕大部分都在香港境外使用,若外勞泛濫也可能削弱香港經濟內循環。
癥結從來不在「418」或「468」制度保障的本身,而在於監管工作是否到位。打工仔女同時多份兼職,明顯不是他們偏愛「炒散」,更多是逼於無奈的選擇。「468」新制確實提升了規避成本,只是利益固化的根深蒂固令個別情況出現「好事變壞事」。
為此,筆者建議,短期應對是勞工處應加強監管僱主不應單方面縮減僱員工時(在合理情況下),若不合理縮減僱員工時而又提交外勞申請,必須終止其申請資格。長遠應檢視「468」的實施情況,若效果未如理想,應及早研究以「按工時比例」計算僱員的僱傭福利。鄰近地區新加坡、南韓已有良好經驗,新加坡將每周工作不足35小時者界定為兼職,並按其與全職工人工時比率計算福利,包括病假、產假及年假等;南韓亦有類似制度,凡每周工時在15小時以上者,可享主要福利。南韓更研究於2025年起將保額由「按工時」改為「按收入」,讓同時擁有多份兼職的人士亦可納入就業保險。
筆者不吐不快,將打工仔女的真實處境反映,正因其揭示了更深層次的社會現象及利益固化問題。無論屬於個別企業的操作,或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也不應成為良政善治的絆腳石。維護勞動尊嚴,讓辛勞工作的打工仔女獲得應有權益,方可提升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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