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黨兩位議員邵家輝及李鎮強亦提出修正案,分別針對部分豁免與要求以「先審議後訂立」而非「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處理相關附屬法例,以及刪去與加味煙禁令有關的所有條文。政府早前曾表明反對李鎮強修正案,形容若通過將「從根本上改變了條例草案的政策原意」,違反《議事規則》,但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最終裁定,該修正案並無違例亦無擴大法案範圍效力,故最終獲准提出。立法會秘書處昨亦公布該法案辯論及表決安排,所有條文和修正案均將合併辯論,表決次序分為12項,先處理邵家輝及李鎮強提出的部分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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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kej.com/dailynews/politics/article/4191845/%E3%80%8C%E6%8E%A7%E7%85%99%E5%8D%81%E6%8B%9B%E3%80%8D%E5%B0%87%E8%A1%A8%E6%B1%BA+%E5%A4%9A%E5%80%8B%E7%B5%84%E7%B9%94%E7%B1%B2%E9%80%9A%E9%81%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