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紹雄 立法會議員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執行會長
議員陳紹雄指出,政府以尊重法庭判決和本港的法治制度,提出此條例草案是可以理解的。但面對這個在社會上極具爭議的議題,考慮到社會主流民意,他認為在現階段社會各界未有共識之前,並不適宜通過條例草案。議員陳恒鑌指出,立法會議員反映選民意願,向選民負責,對法案作出投票決定,這是符合憲制的做法,也是履職盡責的表現。
來源:https://www.tkww.hk/epaper/view/newsDetail/1965853438600417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