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堅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執委、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香港中西區防火委員會委員、香港青少年軍總會榮譽會長、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名譽會長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與實施,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保障香港社會長期繁榮穩定,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近日,已解散的“支聯會”以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開審,是香港國安法的又一有效落實。
司法機關依法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既是履行法定職責,也是維護香港法治秩序與社會利益的必要舉措。去年年底,香港特區高等法院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在此之前,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依法就“35+”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判決,45名被告依據犯罪事實和情節輕重,被判處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的監禁。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一系列判決彰顯了法治的公正與權威,並向社會明確宣示:國家安全是必須堅守的底線,任何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挑戰“一國兩制”方針的行為,都將依法受到嚴懲。
筆者堅決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予以應有的法律制裁,並呼籲香港社會各界共同維護司法權威,增強國家安全意識,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社會防線,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推動“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軌道穩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