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頴怡 | 明報 | 讓校園欺凌真正「清零」
文頴怡 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香港廣西社團總會會長、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常務副理事長
近年本港校園欺凌事件頻生,引發廣泛關注,包括今年7月屯門一間中學的學生遭同學推跌受傷,導致昏迷送入深切治療部搶救;去年一名中學生遭多名同學圍堵掌摑,更被勒索近萬元。但媒體報道的肢體衝突往往只屬冰山一角;更多隱而不宣的欺凌行為,長期以孤立排擠、言語嘲弄、網絡公審等形式存在。這類行為經常介乎「玩笑」與「霸凌」之間,教職員與家長難及時察覺。
學校作為預防青少年遭受傷害,及建立正向價值觀的第一線,若缺乏敏銳且制度化的應對機制,受害者只能在沉默中承受傷害,更可能造成難以修復的長遠心理創傷。
缺獨立監察制度 學校或淡化處理
教育局雖已在《學校行政手冊》就處理校園暴力及欺凌提供指引,強調對校園欺凌「零容忍」,惟現階段未有設立強制通報的要求,亦缺乏獨立監察制度。部分學校為維護校譽及避免行政壓力,可能傾向淡化處理,低調處理嚴重個案。處理隱性欺凌主要難在調查取證;言語羞辱或網絡排擠,往往缺乏客觀證據,而且涉事雙方各執一詞,令校方難以定性並採取具體行動。前線教職員也難以分辨朋輩爭吵與惡意欺凌的區別,可能會把霸凌事件視為一般朋輩衝突處理,令情况持續惡化。
因此,局方除了要針對欺凌實施強制通報機制,亦應向學校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調查指引與專業支援,協助前線教師精準辨識隱蔽欺凌,使制度真正發揮成效。
僅靠懲戒 無法從根源解決問題
停學或記過等處分固然能產生一定阻嚇作用,但僅靠懲戒手段,無法從根源解決問題,甚至適得其反,令施暴學生產生報復心態,甚至轉向校外不良分子尋求認同。
針對校園欺凌,必須兼顧受害者的心理修復和矯正施暴者行為。學校應結合社工輔導與臨牀心理學,向受害者提供持續創傷輔導,撫平其心理創傷;對欺凌者則應推行具約束力的反思教育與同理心培訓,使其清晰理解欺凌行為所觸犯的法律後果和道德底線,從根本糾正偏差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杜絕再犯。
要建構「零欺凌」校園,學校必須積極營造正向校園氛圍。透過將正向人際關係與網絡素養教育融入日常教學,例如以情境討論與角色扮演培養學生同理心,使他們明白網絡言行亦應存在界線。校方也可建立匿名通報機制,或鼓勵學生在必要時向朋輩大使求助等渠道,打破旁觀者的冷漠心態,培育互相鼓勵、幫助的風氣。
家長角色關鍵 促進家校更緊密合作
家長角色同樣關鍵。眾多欺凌個案顯示,不少隱性欺凌或網絡欺凌往往發生在課餘時間,惟不少家長對青少年的網絡社交生態、朋輩相處模式認知不足,難以察覺子女情緒異常與行為變化,錯過提早介入的時機。
對此,社區與學校應聯合加強對家長的數位教育,舉辦親職輔導講座,協助家長識別子女遭受欺凌或參與欺凌的早期徵兆,例如突然厭學、情緒波動、社交退縮、上網習慣突變;同時,引導家長與子女建立良性溝通,促進家校形成更緊密的合作網絡,令問題能夠早發現、早引導、早解決。
校園欺凌從來不是單純的同儕摩擦,而是青少年價值觀偏差的警號。倘只停留於原則宣示,卻缺乏具體監察與支援配套,「零容忍」只會淪為口號。
社會各界必須正視現行機制的不足。當制度能夠提供清晰指引與實質支援,學校敢於直面問題,家長亦能夠及時回應,青少年方能夠安全愉快地成長,亦避免有青少年因為欠缺引導而誤入歧途。
來源: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7%80%E9%BB%9E/article/20260806/s00012/1785947216898